一是优先安排阀门园区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的阀门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并依法优先保障供地。
二是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贴泵阀企业用电差价,属阀门铸造、锻造的企业。
三是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鼓励阀门企业引进专业人才。
四是对获得中石化、中石油网供应商资格认证的阀门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水利电力系统入网证和通过中国供水协会认定的阀门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阀门无毒认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阀门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或福建省著名商标的阀门企业,给予一次性6万元的奖励。同时,在财税方面、外贸出口、技改贴息、招商引资上加大扶持力度。